《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规定对汽车产业投资的目标、类型、方向做了说明,更是对燃油车、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的多项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协同监管也做了相应的要求和说明。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汽车产业投资的目标、类型、方向做了说明,更是对燃油车、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的多项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协同监管也做了相应的要求和说明。


该规定在赶在年内颁布,尤其是目录资质、投资项目对象、投资项目内容、投资主体和项目监管等具体内容解读、规定与说明对整个产业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规定》将在2019年1月10日正式施行。




《规定》是新时期我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共分九章四十八条,涵盖了产业投资方向、投资项目标准、项目备案管理、协同监管要求、产能监测预警等方方面面。相对于意见稿,有一些重要变化:


■ 汽车投资项目将全部由中央核准转为地方备案管理;

■ 动力电池能量密度300瓦时/公斤等要求取消;

■ 燃料电池新建或扩增项目取消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纳入发展重点;

……


核准制变为备案制:电动车产业迎重要政策变化,造车新势力分化




《规定》的最大变化是,“全面取消实施多年的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部转为地方备案管理”。这可谓是我国汽车工业几十年发展中最大的一次变化,也将汽车行业的开放竞争推向深水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是发改委深化投资改革,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推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改革取得的新突破。


多年来,我国汽车行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汽车投资虽然一直是热门行业,但很多资本都未能得其门而入,《规定》全面取消汽车投资核准事项,转为地方备案管理,无疑是为投资打开了方便之门。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规定》已基本实现对各类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全覆盖,实施后可同步替代《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关于投资管理的有关内容和《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相关文件将按程序从2019年1月10日起予以修订或废止。对汽车投资的管理已经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程度。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此前,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地方备案管理。其中整车类投资项目由省级政府承担管理责任。今后,想投资汽车项目经省级政府备案即可。


《规定》将执行严格的“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让市场在汽车产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让各参与主体公平竞争。这也是业内最期待发生的变化。不过,在全面开放之后,狼真的来了,也考验既有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