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包组一:全钢智能通风柜;包组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加吹扫)。
  项目概况
 
  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7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5413
 
  项目编号:DXH2021GZ092A11
 
  项目名称: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配套设备采购专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配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合同包2(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7,3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配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合同包2(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42837.html